安全閥是鍋爐壓力容器等承壓設備上的重要附件,其製造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安全閥是否能夠正常使用,為此國務院發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明確規定:鍋爐安全閥、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安全附件,應由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審查批準的單位生產,產品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性能的要求。鍋爐局於2000年1月7日發文明確規定,製造安全閥的單位必須通過安全認證,其產品要通過型式試驗。隻有通過安全認證的安全閥製造企業,其安全閥的性能及質量才會有保證,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原機械部也曾經對一些安全閥的製造企業進行檢查認可,並頒發了許可證。希望大家在選購安全閥時,一定要了解製造單位是否取得過此種安全閥的製造許可證或通過了安全認證,另外,還要對擬購買的安全閥進行認真檢查,隻有滿足要求時,才能購買。檢查的內容和要求如下:
1. 安全閥上應有金屬銘牌,且銘牌上應載明下列項目:
⑴ 製造單位名稱;製造批準書編號;
⑵ 型號、規格;
⑶ 產品編號;
⑷ 公稱壓力;
⑸ 閥門流道直徑;
⑹ 排量係數;
⑺ 適用介質、溫度;
⑻ 壓力等級級別;
⑼ 檢驗合格標誌,監檢標誌;
⑽ 出廠年月。
2. 安全閥出廠必須隨帶品質量證明書,且應包括下列內容:
⑴ 銘牌上的內容;
⑵ 製造所依據的標準;
⑶ 檢驗報告;
⑷ 其它的特殊要求。
3. 從型號、公稱壓力、彈簧工作壓力級、介質、排放量等方麵檢查所選購的安全閥是否符合需要。
4. 檢查安全閥的外觀,是否有腐蝕、汙物堵塞、機械損傷等現象。
5. 有條件時,將安全閥送到檢驗台上進行整定壓力測試和密封性試驗。如還需要安全閥資料,請點擊安全閥查看。